能源行业专家认为,《通知》有助于推动我国发电行业进一步节约化石能源、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将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它也为“十四五”时期煤电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通知》明确,我国力争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和努力争取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对优化能源结构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是提高电煤利用效率、减少电煤消耗、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记者表示,从近期的能源保供形势来看,煤电仍占据主导地位。在加快实现“双碳”目标和近期用煤用电紧张的双重因素推动下,加快全国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显得越发紧迫。我国煤电机组效率虽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但包括热电联供在内的部分机组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通知》提出,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应加快创造条件实施节能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并视情况将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千瓦。
《通知》还提出,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十四五”期间完成2亿千瓦,增加系统调节能力3000万至4000万千瓦,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十四五”期间,实现煤电机组灵活制造规模1.5亿千瓦。
《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发电和电网企业在煤电机组改造升级过程中均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各地需统筹考虑煤电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实现“三改”联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予以支持。中央发电企业要与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充分沟通,保证集团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与地方有效衔接。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煤电机组检修方案,保证各地煤电机组改造过程中电网安全平稳运行。
在加快推动落实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科学确定本地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目标和实施路径,研究制定本省(区、市)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于11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第三方综合评估论证后,于年底前形成操作性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