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表示,为继续深化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充分发挥碳市场控制碳排放的积极作用,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规〔2020〕11号)和全国碳市场建设要求,结合天津市实际,对天津市现有试点纳入企业范围进行了调整,并就调整后的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多家钢铁企业被纳入试点名单。具体如下:
通知中表示,为继续深化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充分发挥碳市场控制碳排放的积极作用,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规〔2020〕11号)和全国碳市场建设要求,结合天津市实际,对天津市现有试点纳入企业范围进行了调整,并就调整后的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多家钢铁企业被纳入试点名单。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