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4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17年10月3日第16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11月2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18年11月16日第259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15%的从价税,有效期为二年。2020年10月21日,哥伦比亚对中国钢绞股绳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1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1年12月2日第31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2018年11月16日第259号公告确定的离岸价(FOB)15%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1年12月3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312.10.90.00项下的产品,不包括304L ASTM UN-580不锈钢制的七股钢缆安全封条,其公称外径为0.0270英寸=0.68mm、最小外径0.020260英寸=0.51mm、最大外径0.0290英寸=0.73mm,公称线径0.0090英寸=0.22mm,七股结构(一根中心线,六根边线),左旋,公称扭转度0.254英寸=6.4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