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厚植高质量发展优势。《若干措施》提出,增强行业创新能力,推动全省钢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中的钢铁企业开展跨行业、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力争每年突破1至2种关键短板材料。推动装备技术改造提升,推进炼铁、炼钢主体装备大型化,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全面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加快钢材产品向铁基新材料、优特精品钢、高端专用钢方向发展。大幅提升质量效益,实施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严格控制产能规模,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巩固提升去产能成果,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不达标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稳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钢铁企业跨省域、跨境域实施兼并重组,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冶炼项目建设时给予产能置换政策支持。着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新建冶炼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集聚发展,进一步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加快“走出去”步伐,持续加强“一带一路”国际钢铁产能合作,提升钢铁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鼓励钢铁企业深化国际合作。
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持续降低企业成本,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合理开发省内铁矿资源,优化省内铁矿开发布局;鼓励现有矿山企业整合重组、改造提升,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开发利用水平,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大力拓展境外铁矿资源,聚焦海外优质铁矿资源,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加大权益矿开发,尽快形成生产供应能力。提升铁矿市场话语权,鼓励大型钢铁企业发挥龙头作用,积极建立海外大宗物料生产基地和贸易体系,不断提高国际铁矿石交易定价话语权,增强国际市场议价能力。
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化水平,提升炼铁系统工艺水平,降低燃料消耗和原辅料消耗。鼓励企业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力争2025年全省电炉钢比达到5%至10%。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力争到2025年全省钢铁产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创新低碳技术,力争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推动数字产业与钢铁产业深度融合,突破一批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生产体系数字化改造,力争到2025年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