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北区资产包标的基本信息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为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北区资产包内设备(设施)等。主要设备设施为150t转炉三座,150tLF炉三座,150tRH炉一座、中板坯连铸机两台、薄板坯连铸机两台、热轧1700和1810各一条、55t转炉两座、60tLF炉两座、方坯连铸机三台、棒材线两条、高速线材轧线两条、中型轧线、4台烧结机、4座高炉、及相关供辅配套设备设施(含建、构筑物),均于2020年因为环保要求停产闲置。主要设备设施见附件《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北区资产包资产明细表》。
3、转让标的所在区域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滨河路9号唐钢南区及开平区银河路唐钢炼铁厂区域。
区域内的绿化苗木、园艺景观、绿地、树木、道路、围墙、路灯、过境通讯线路、过境电缆、过境管道、铁路道轨及信号装置、服务区区域、迎宾大道以西区域、公司机关区域、宿舍区域、唐钢气体公司、冷轧薄板厂、水处理中心、唐龙(唐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区4#高炉炉壳(含电梯),北区3#高炉炉壳(含电梯)、3#高炉干法除尘和TRT发电,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详见《唐钢资产包挂牌处置拆除有关标准要求》(简称《标准要求》)。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并由转让方盖章证明完成现场勘查工作,《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本次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图纸资料不完整,仅提供设备现有的部分随机资料。
6、本次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天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均已办理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
7、完成本资产包拆除后,受让方所设边界围挡由其自行处置。
8、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