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印尼政府的诉讼审判仍在进行中。作为欧盟诉讼的后续行动,印度尼西亚参加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小组的听证会。由Leora Blomberg领导的WTO争端解决小组已邀请争端各方和第三方在瑞士日内瓦的WTO专家组进行虚拟听证会。
在一系列审判中,专家组调查了印度尼西亚制作的辩护文件。一系列听证会从提交初步意见开始,以争端各方提出的结束意见结束。
欧盟在其诉讼中辩称,印度尼西亚违反了WTO成员提供最广泛的国际贸易准入的承诺,包括明显违反1994 GATT第XI:1 条的粗镍产品。
印尼代表团表示,禁止原镍矿出口的理由可以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进行论证,与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的理由是一致的。
另外,Edy Priyono表示,印尼不必担心欧盟的诉讼。
“我们在那里(世贸组织的审判)只是为了跟随审判的执行,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因为我们在咨询之前遵循了这个过程。此外,我们还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所以我们拭目以待,”Edy说。
虽然教授Hikmahanto Juwana认为,印尼政府禁止原镍矿石出口的政策是为了提供国内镍矿石的附加值。政府正在开发的下游镍产业计划实际上吸收了许多想在印度尼西亚建造冶炼厂的外国投资。
“我们希望建造这个冶炼厂为社区创造大量就业机会,”Hikmahanto说。
他解释说,其他国家针对印尼政府的政策提起的诉讼,不仅仅是关于原镍矿出口禁令。2009年的密涅巴法规定,在该法颁布后的五年内,不再允许出口原材料。
“我们必须做一些叫做下游的事情,但它被推迟了。现在已经无法逆转了。如果一直被推后,这条法律意味着什么?这是印度尼西亚政府的一项承诺,即我们不仅出售土地和水,而且在印度尼西亚的自然资源中必须有一个采矿过程或价值。其中之一是镍,”他解释说。
他甚至认为印度尼西亚应该在世贸组织中获胜。只是欧盟说印尼做出了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描述。
“现在,它只是一个已经成立的小组来审查这个案子,”他说。
专家组必须证明事实和草案是否适当。如果合适的话,印度尼西亚不应受到指责。但是,如果欧盟提交的草案是适当的,那么印度尼西亚应该受到指责。尽管如此,他继续说,印度尼西亚不需要担心。因为印度尼西亚就丁香烟问题起诉了美国。当时,印尼的官司打赢了。
“我们去了世贸组织,然后我们起诉美国,我们的诉讼得到了世贸组织专家组的批准,”他说。
他还希望世贸组织专家组能够彻底、公正地评估印尼政府禁止出口原镍矿石的政策。此前,印尼曾出口原镍矿石。现在出口的是在冶炼厂加工后的半成品或成品。该政策旨在增加国家收入,改善社区福利并创造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