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收购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我国钢铁行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的重要举措,满足服务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集团的关键措施。
中国宝武与新钢集团重组,一方面将带动新钢股份实现跨越式发展,壮大江西省国有经济,促进钢铁及相关产业聚集发展,助推江西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将推动中国宝武成为“全球钢铁业的引领者”,打造钢铁领域世界级的技术创新、产业投资和资本运营平台。
中国宝武与新钢集团重组事项相关流程:
1、2022年4月6日,中国宝武董事会对本次收购作出决议,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2、2022年4月13日,江西国控董事会对本次收购作出决议,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3、2022年4月23日,江西省国资委审批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4、2022年4月23日,江西国控与中国宝武签署了《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收购前,江西省国资委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国控持有新钢集团100%股权,新钢集团持有新钢股份1,428,799,497股股份,占新钢股份总股本的44.81%。本次收购前,新钢股份直接控股股东为新钢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为江西国控,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中国宝武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收购后,中国宝武将直接持有新钢集团51%的股权,并通过新钢集团间 接控制新钢股份1,428,799,497股股份,控股比例为44.81%,成为新钢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后,新钢股份的直接控股股东为新钢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宝武,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