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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委再提金融持牌经营释放哪些信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3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455
 
核心提示: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健全监管规则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健全支付领域规则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互联网存
 “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健全监管规则”“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健全支付领域规则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监管”……针对金融相关活动监管,又有新动向传出。

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中央深改委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强化大型支付平台企业监管促进支付和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并对多项内容提出细化要求。

大型支付企业回归本源

平台企业监管持续强化中。6月22日,中央深改委会议再度提及,要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会议指出,要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健全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保障支付和金融基础设施安全;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要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是监管方首次对平台企业发展做出约束。近年来,平台经济这一基于数字技术、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的新型经济形态快速发展,平台型企业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蔓延至金融领域,支付、保险、信贷等金融业务更是成为了不少平台型企业的标准配置。

2020年下半年以来,相关监管部门在平台经济监管方面重拳出击,对于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整治。在本次中央深改委会议中,同样提到了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平台企业参控股金融机构监管,强化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监管。

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应该如何理解?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本次会议瞄准的还是大型支付机构等市场主体,支付机构业务出现过度多元化的状况。当前,部分金融机构将金融产品嵌入支付工具来进行引流,破坏了支付工具的公平性,也对金融消费者形成了一定的误导。

“监管此前已经多次强调并引导大型平台企业、支付机构回归本源,本次会议再度提及,也表明了监管方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的决心。”盘和林指出。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本次会议明确释放支持国内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健康发展,明确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发展方向,即回归本源,做精主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消除了行业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

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金融活动持牌经营、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金融监管方强调的重点内容。而平台型企业当前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也受到多方关注。

此前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也曾指出,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当前,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作用是积极的。同时,一些平台企业发展不规范、存在风险,平台经济发展不充分、存在短板,监管体制不适应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从过往实际情况来看,强令用户“二选一”,头部平台企业之间相互封禁,利用各类算法、大数据等手段设置不合理的交易限制或“杀熟”,未经用户授权违规收集、储存用户隐私信息等问题时有发生。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监管要求下,平台企业也在持续进行合规整改。

本次中央深改委会议指出,要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企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强平台企业沉淀数据监管,规制大数据“杀熟”和算法歧视。

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健全支付领域规则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在周茂华看来,金融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金融业务活动需要统一纳入监管,这是防范潜在系统性风险,守住底线,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活、实体经济活,金融体系如果出现系统性风险将对实体经济构成严重冲击。

“尤其是大型支付机构与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在整体金融、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作用。确保这些金融基础设施平稳、可持续运行,能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周茂华解释道。

中央深改委会议同样提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支持平台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保持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

针对平台企业,早在2021年4月,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曾联合对从事金融业务的13家主要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涉金融业务的平台型企业规范整改路径也日渐清晰。支付业务、个人征信业务、资本市场业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成为重点。

对当前的整改进展,在2022年3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介绍称,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各类创新型金融业务现在正在逐步纳入监管中。同时,郭树清再度提及坚决遏制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规范持牌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公司业务合作。

在监管方式上,此次中央深改委会议强调,要压实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中央和地方协同监管格局,强化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加强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保持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依法坚决查处非法金融活动。

对于下一阶段金融监管走势,盘和林认为,未来金融监管将采取齐抓共管的方式。“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归根结底要落实到金融消费者身上。金融监管要拓宽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渠道,应该从金融消费者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这些问题。”盘和林如是说道。

周茂华进一步指出,金融监管就是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科技金融整个行业更加健康、更有活力的发展,并进一步涌现出世界一流的金融科技创新型企业。面对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国内同时需要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法律和规范,加强监管部门协同,提升监管质效;加强与国际监管部门协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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