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6家企业破产或被兼并重组外,其余44家钢铁企业创A时间表为:2022年9家、2023年25家、2024年10家,用高水平环保绩效管理推动钢铁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加快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注入新动能。
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污染物深度减排
强化有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方案提出,聚焦工艺清洁化、治理高效化、监控智能化,推动污染物深度减排。采用低硫煤、低硫矿等清洁原(燃)料,实施烟气循环、分级燃烧等低氮燃烧改造,提升清洁生产和过程控制水平,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对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炼焦、轧钢、发电等环节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配套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建设完善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鼓励运用大数据、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治污设施运行、维护智能化监管。
抓好无组织排放系统治理。坚持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管控,加快实现无组织排放的“有组织化”集中管控。建立无组织排放源清单,优化生产流程、设备和作业方式,因地制宜采取封(密)闭、收尘、抑尘、车辆道路清洁等措施,加强生产工艺、物料储存和转运输送全过程管控,预防和治理无组织排放。加快煤气无组织放散收集治理。实行视频监控、实时监测、平台管理,建立对无组织排放过程、治理设施运行状态和重点区域等全方位监控体系。
加快运输模式改造创新,提升清洁运输比例
加快清洁运输改造。因地制宜对大宗物料实施水运、铁路、管道、电动重卡等清洁运输方式改造,确保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其余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车辆运输。内部物料全部采用封闭皮带通廊或管状带式运输机运输,严禁二次汽车倒运。建立车辆监管系统平台和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并记录车辆进出厂区情况。
创新清洁运输模式。探索公转铁资源共享、短途清洁运输倒运等模式,提升清洁运输比例。鼓励已建成铁路专用线的钢铁企业积极贡献富余铁路运力,与周边企业共享公转铁资源,降低区域清洁运输建设成本。不具备铁路专用线运输条件的钢铁企业,由政府引导推进独立中转货场或物流园区建设,结合电动重卡短途转运,加快解决钢铁企业长途清洁运输运力不足问题,打通清洁运输“最后一公里”。
加快企业搬迁重组,优化钢铁产能调控和产业布局
方案提出,优化钢铁产能调控和产业布局,严格实施产能置换,加快钢铁企业退城搬迁,鼓励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合理配置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鑫山钢铁有限公司、宣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华瑞(邯郸)铸管有限公司退出产能,推动唐山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唐山德龙钢铁有限公司、邯郸兴华钢铁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2023、2024年完成兼并重组。指导搬迁、重组钢铁企业按照环保绩效A级管理要求实施项目设计、建设,实现建成即创A。
强化制度机制创新,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实施绩效评级激励性政策。突出正向激励、扶优培强,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钢铁企业,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对高出比例20%以内的企业实施一般性激励政策,给予半年整改期限;对高出20%及以上的企业实施重点激励政策,给予1年整改期限。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正式晋级,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仍按原绩效等级管理。
建立富余排污权储备交易机制。及时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钢铁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污权确权,鼓励企业将超低排放改造等治理措施形成的富余排污权投放市场获取收益,实现排污权科学高效流转,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动力。完善政府收储钢铁企业富余排污权支持政策,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建设。
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创A钢铁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向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环境治理等上下游产业延伸,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运用市场化机制,打造充满活力的钢铁产品消费市场,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为钢铁企业创A赋能。
方案提出,河北省将组织高水平专家开展巡回指导,一对一精准帮扶,及时破解钢铁企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帮助钢铁企业规避风险、提高效率,科学有序推进创A工作。积极指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项目谋划储备,加大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搭建装备技术推广、交流平台,推动先进理念、经验、技术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