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法,最早出现于2015年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当时,经过30多年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正进入到一个新发展阶段——经济增速持续回落且CPI持续低位运行、居民收入有所增加但企业利润率下降、消费上升而投资下降,等等。这些主要经济指标之间的背离,已无法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加以解释。
一系列新问题新矛盾的出现,表面上看是速度问题,根子上则是结构问题,要解决供需这种结构性的错位,就必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通过加大投资、鼓励消费、扩大出口等方式扩大需求,继而拉动经济增长。从经济学上看,这是属于最常见的需求侧管理。当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制约矛盾已不在需求侧,特别是供需关系出现结构性错位时,就必须及时从生产端、供给侧入手,通过优化要素配置和生产结构来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实现从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
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改善供给侧环境、优化供给机制、改革制度供给……近7年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到各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从最初的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补短板、降成本,到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再到进一步加大“破、立、降”力度,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超预期的成效和进展——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聚焦全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扎实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了农业产能提升、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良好格局;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发力资本市场改革,基础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实现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跨越,试点注册制稳步推进,发行市场化程度、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大幅提升,交易、退市等关键制度得到体系化改善,改革与市场预期形成同频共振;
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目标,实施了以完善产权制度和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的一批标志性、关键性重大改革,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基本形成了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有效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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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减法、做对加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去产能目标完成,一批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出清,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大,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迅速成长。实践充分证明,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了新引擎、构建起新支撑。
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处理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的关系。前者重在解决长期结构性问题,强调通过改革的办法,优化要素配置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更好地适应、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后者则重在保持总需求稳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持续壮大国内市场。两者既缺一不可又相互促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供给创造需求、需求牵引供给的国民经济供需循环。
近些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经济循环格局发生深度调整,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地缘政治冲突等超预期因素的出现,对我国供给和需求带来了较大影响,尤其是内需不足成为当前影响我国经济恢复增长的主要问题之一。对此,党中央深入研判指出,这种冲击和影响并没有改变我国经济运行内在机理和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也没有改变我国经济结构中存在的供需不匹配问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扩大内需战略是一致的,而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不仅如此,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要用好需求侧管理这个重要工具,在构建充满韧性、满足最终需求的供给体系过程中,实现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供需动态平衡。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不是一时一事、一域一国之变,而是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考量着我们的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面对这一事关全局、关系长远的攻坚战,需要开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治本良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突出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这就要求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进入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从化解当前突出问题入手,通过构建长效体制机制,重塑中长期经济增长动力,不仅体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使命担当,更彰显了这项重大理论创新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