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舟山港),发布关于与国际公司(淡水河谷的全资子公司,简称淡水河谷)终止浙江舟山鼠浪湖西三区项目(简称西三区项目)合作的公告。
公告称,此次终止西三区项目合作的原因,是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变化。
宁波舟山港相关公告
宁波舟山港表示,在与淡水河谷友好协商一致后,双方将终止合作开展西三区项目,并终止前期已签署的相关文件、协议。
宁波舟山港进一步强调,此次终止项目合作,不会产生任何针对另一方的未决索赔。同时,本次终止西三区项目合作,不会对宁波舟山港及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宁波舟山港与淡水河谷仍将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舟山鼠浪湖码头
据了解,宁波舟山港于2020年10月9日审议并通过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西三区项目的议案》,同意与淡水河谷新设合资公司,投资建设西三区项目,投资总额为43亿元人民币。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港口公共码头及码头相关设施投资、建设,以及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和混配及其他增值服务等。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为15.05亿元,其中,宁波舟山港出资7.525亿元,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淡水河谷出资额7.525亿元(以等值的美元方式出资),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
西三区项目包括建设新堆场(最大容量为410万吨),以及两个泊位(可同时停泊一艘15万吨级和一艘10万吨级船舶,或一艘5万吨级和两艘2万吨级船舶)及其他配套设施,港口年处理能力达到20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