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众防护措施
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执行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度。
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减排措施
钢铁行业(含铸造用生铁企业):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烧结机头颗粒物、SO2、NOx日均浓度分别控制在5、5、35毫克/立方米以下(基准含氧量16%),高炉负荷控制在80%以下,停1台180平米烧结机;其它冶铸企业按照《关于明确2022-2023年秋冬季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的通知》(晋市气防〔2022〕2号)执行。
煤化工行业:在产煤化工企业限产30%,其中: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停1台半压缩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停3台造气炉、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天源山西化工有限公司停9台造气炉;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停一台240蒸吨燃煤锅炉、2台气化炉;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己内酰胺日产量从460吨/日降至330吨/日。
焦化行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前调整工况,山西明源集团沁泽焦化有限公司结焦时间延长到150个小时以上;山西兴高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兴高集团三甲炼焦有限公司结焦时间延长到72个小时以上。
燃煤锅炉:全市65吨及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含电厂锅炉)颗粒物、SO2、NOx日均浓度分别控制在5、20、40毫克/立方米以下;其他燃煤锅炉(含三废炉、吹风气锅炉)颗粒物、SO2、NOx日均浓度分别控制在10、35、50毫克/立方米以下。
水泥行业:水泥熟料企业错峰停产。铸造、砖瓦、石灰、陶瓷、采石、来料加工行业:B级及以下企业实施错峰停产。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Ⅱ级)对应的应急管控措施。停止中重型载货车运输(国六、新能源、危化品以及排灰、排渣、排矸车辆除外,排灰、排渣、排矸车辆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车辆)。
(二)社会源减排措施
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切割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浇筑、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的需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否则停工整改。
要责成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落叶和秸秆等行为。
要责成相关单位继续严格落实精细化管控措施,加大对餐饮饭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重处无油烟净化装置或装置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同时发动镇办和环卫部门全员出动,进一步加大道路机扫、湿扫作业频次,清扫范围向背街小巷和街区内部延伸,减少地面垃圾滞留时间,防止扬尘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