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钢轨用钢丝作出反倾销终裁,倾销幅度为31.40%~35.31%,中国普遍税率为35.31%。
2014年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钢轨用钢丝作出反倾销终裁,倾销幅度为31.40%~35.31%,中国普遍税率为35.31%。涉案企业包括出口商天津市银龙科技贸易有限公司(Silvery Dragon Group Technologyand Trading Co.,Ltd.Tianjin)、生产商天津市银龙预应力钢材集团有限公司(Silvery Dragon Prestressed Materials Co.,Ltd.Tianjin)。
2013年5月14日,应美国国内产业Insteel Wire Products Company和Davis Wire Corporation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钢轨用钢丝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2年10月1日~2013年3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71080.45、721710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