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水泥、钢铁、石化、造纸和民航五个行业企业。
本省行政区域内(深圳市除外,下同)水泥、钢铁、石化、造纸和民航等行业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共200家,其中钢铁行业企业共68家;此外还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水泥、钢铁、石化、造纸和民航行业已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并于2021—2023年建成投产且预计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新建(含扩建、改建,下同)项目企业,共17家,其中钢铁行业企业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