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不到位,四川省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成都市完成置换320万吨钢铁产能,至督察进驻时未完成整改,却已验收销号。
整改目标:拆除用于置换的产能设备,完成置换拆除项目验收。
整改措施:1.2021年12月,已完成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都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置换产能设备拆除,并进行公示;2022年1月底前,完成拆除情况公告工作。
2.2022年6月底前,完成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置换产能设备拆除,并将拆除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了置换产能设备拆除工作。都江堰市有关部门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4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此次拆除的产能置换退出设备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于2022年1月5日对上述两家钢铁企业拆除的产能置换退出设备进行了公告。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旧设备已于2022年6月22日拆除完成,并于2022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于2022年6月27日对拆除的产能置换退出设备进行了公告。该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