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聚焦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在钢铁、水泥、玻璃、铝压延及钢压延加工业、石化与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共计12600余项减排项目,加大VOCs和NOx减排力度。要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按照近期与中长期目标兼顾、全面防控与重点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聚焦臭氧前体物NOx和VOCs,参照国内和国际一流水平。
同时,坚持突出重点、分区域、分行业、分步骤施策,以8-10月为重点时段,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及清远市为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城市,其他城市在省统一指导下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强化臭氧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和技术帮扶,完善臭氧和VOCs监测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切实有效开展臭氧污染防治。
此外,为切实做好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四项保障措施,以确保臭氧污染防控措施顺利实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方案》强调,各地级以上市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项目化、清单化、台账式管理,落实国家减排相关税收政策,研究实施配套经济政策、绿色金融等相关支持措施,培育一批“领跑者”,带动提升行业环保水平。
二是强化监测监控。《方案》要求,加强涉气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治理监测监控,依托现有的、新建的自动环境监测设备、对工业园区、集聚区及周边区域的大气环境治理等加强监测监控预警,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报告环境质量超标、异常或明显下降等情况。同时,鼓励石化和化工企业高架火炬安装热值仪对火炬气热值进行连续监测,安装流量计对火炬气、调整热值用燃料气等进行监测。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方案》指出,未来将通过在线监测、远程执法抽查等“非现场”手段加强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利用走航监测、无人机飞检等手段对污染源集中区域的VOCs、NOx、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水平进行巡检及排查溯源解决问题,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开展露天焚烧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同时,定期组织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抽查抽检。
四是完善配套措施。《方案》明确,将加快修订完善行业、区域差异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充分发掘减排潜力。研究实施减排奖补政策,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探索通过正向激励的方式引导和鼓励地市推进政策实施。各地级以上市应充分利用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入库,如进一步摸清大气污染物排放底数,加强涉气污染源规范化管理,完善信息化工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臭氧污染的控制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前沿课题,对于臭氧污染问题,广东早发现、早部署,积极探索以臭氧为核心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未来,广东将上下联动、持续发力、多措并举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捍卫“广东蓝”,以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