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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区试点新能源车充电“统建统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09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433
 
核心提示: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提升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居民充电难,《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提升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居民“充电难”,《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于近日发布,北京市将开展破解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难”的创新试点。

《工作方案》显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计划利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批“统一选址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的“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为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三个5”(找桩距离不大于500米、服务费不高于0.5元、排队时间不长于5分钟)的用户体验,形成“四个创新”(智慧选址、价格优惠、预约即得、安全提示)的服务模式。其中,分阶段目标显示,“探索阶段”为2023年5月-2023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5个“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推广阶段”为2023年9月-2024年5月,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市居住区推广“统建统服”充电服务模式。

在试点选址方面,《工作方案》指出,试点鼓励优先选取既有居住区中“私人自用桩随车配建比不足40%、500米范围内公共充电桩数量不足”的区域为首批示范场景。针对需求缺口大的居住区,可在居住区500米范围内的公建配建停车场、含P+R停车场的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在费用方面,《工作方案》明确,实行价格优惠。鼓励试点项目服务商与居住区内有车无停车位、无私人充电桩的居民签订惠民充电服务协议,承诺按照不高于0.5元/kW·h的标准收取充电服务费,根据居民需求灵活制定充电优惠套餐。对于其他用户,试点项目服务商可按市场标准收取服务费。

此外,《工作方案》提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统建统服”试点充电场站的奖励标准,加大对优质试点项目服务商的奖励力度;对纳入“统建统服”试点支持的项目,不再同时给予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运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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