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显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计划利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批“统一选址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的“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为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三个5”(找桩距离不大于500米、服务费不高于0.5元、排队时间不长于5分钟)的用户体验,形成“四个创新”(智慧选址、价格优惠、预约即得、安全提示)的服务模式。其中,分阶段目标显示,“探索阶段”为2023年5月-2023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5个“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推广阶段”为2023年9月-2024年5月,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市居住区推广“统建统服”充电服务模式。
在试点选址方面,《工作方案》指出,试点鼓励优先选取既有居住区中“私人自用桩随车配建比不足40%、500米范围内公共充电桩数量不足”的区域为首批示范场景。针对需求缺口大的居住区,可在居住区500米范围内的公建配建停车场、含P+R停车场的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在费用方面,《工作方案》明确,实行价格优惠。鼓励试点项目服务商与居住区内有车无停车位、无私人充电桩的居民签订惠民充电服务协议,承诺按照不高于0.5元/kW·h的标准收取充电服务费,根据居民需求灵活制定充电优惠套餐。对于其他用户,试点项目服务商可按市场标准收取服务费。
此外,《工作方案》提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统建统服”试点充电场站的奖励标准,加大对优质试点项目服务商的奖励力度;对纳入“统建统服”试点支持的项目,不再同时给予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运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