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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发文促进汽车消费 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21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477
 
核心提示: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若干措施》提出,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

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各地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鼓励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向社会开放,提高二手车市场交易信息透明度,完善信用体系。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强出口退税的政策辅导和服务,支持鼓励达到相关质量要求的二手车出口。

《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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