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稳定煤炭产能产量。加强煤炭生产监测调度,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保持充裕的生产能力,供需偏紧时全力组织生产,保障供应稳定。
二是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加强对2023年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检查核查,强化煤电双向监管,对于不履约案例,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对于无故拒不履约、不整改的企业,依规予以惩戒,坚决维护长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紧盯电厂存煤水平。密切跟踪重点电厂的电煤库存情况,对个别存煤偏低的电厂,综合采取措施,必要时通过点对点地调运,尽快提升到合理水平。
四是制定保障预案。要求有关地方和企业坚持底线思维,针对安全生产、极端天气等因素可能导致的煤矿停产减产、煤炭运输受到影响等情况,提前制定电煤的供应保障预案,做到供应不断档。
五是始终坚持安全生产。要求各地和煤炭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迎峰度夏煤炭保供的首位,统筹好安全生产和煤炭保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科学安排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确保持续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