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在商务领域广泛应用,信用交易规模和质量不断上升,商务信用经济发展壮大。商务信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商务信用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商务领域诚信文化进一步弘扬,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充分享受信用红利,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水平迈上新台阶,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显著增强。
其中,积极发展信用销售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完善信用销售保障机制,鼓励企业积极使用信用报告、信用保险、保理、担保等信用工具。支持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梳理企业信息,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精准服务。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
促进信用消费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推动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合作,合理增加对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的消费信贷支持,持续优化利率和费用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信用应用场景,向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减免押金等灵活交易安排。
支持发展信用融资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以销售数据、应收账款、信用保险保单等为基础,开发适合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专项信贷产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运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进出口信贷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