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部分资金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资金和水利救灾资金572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水毁水利工程及省级水文设施修复加固;3000万元防灾减灾资金,用于开展受灾群众救助转移,及时应对洪涝灾情等情况。相关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受灾群众救助、农田排水降渍、农田水利设施损毁修复、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和水毁设施修复等工作。
据悉,辽宁省高度重视防汛保障工作,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共筹措省以上资金15.5亿元,重点支持对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河道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等项目,显著提升河道行洪、堤坝防洪能力,确保小型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大资金拨付力度,同时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辽宁省开展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