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下降14.5%,激励目标下降16.5%。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优良天数比例和PM2.5浓度持续改善,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累计达到3500吨、390吨、3050吨、1160吨。
重点行业升级改造工程
实施水泥行业、焦化行业、独立耐火炉窑、玻璃窑超低排放改造。对全市6家水泥企业进行深度治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对钢铁、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7大行业,包括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生炉等八类工业炉窑进行重点整治。
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提质工程
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推进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区煤化工污水综合处理配套项目实施,通过建设中水回用、蒸发结晶,配套构筑物及相关管线实现污水零排放。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等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大力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参与城市固废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发展。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试点。逐步扩大清洁能源建筑用能比例。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2025年,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原则上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全市充(换)电网络分布合理,配置完善,服务便捷,基本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要;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保持在90%。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到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预期达到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汾河流域沿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5%。到2025年,创建30家省级以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2家以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开展太榆退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全面清理整治太榆退水渠入河排污口。开展杨兴河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实施杨兴河人工湿地提档升级工程、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等。重点加快扩建阳曲县青龙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杨兴河人工湿地,推进沿河重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一体推进“九河”(小东流河、玉门河、虎峪河、九院沙河、冶峪河、风峪河、北涧河、北沙河和南沙河)源头东西山水源涵养、“九河”上游生态治理等工程建设,结合太原东西山调水工程,协调维持河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促进九河生态复流。实施晋阳湖水系连通工程,到2025年,晋阳湖公园二期工程基本完成,实现“山湖一体、河湖连通、城景交融”。
煤炭绿色开发利用工程
“十四五”时期节能改造规模不低于144万千瓦,到2025年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全市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25年,全市其他各类生产煤矿智能化全部开工建设。“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
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开展汾河太原段和潇河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化建设,实施晋阳、汾东污水处理厂尾水带保温措施的人工潜流湿地水质提升工程。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继续督促深入开展雨污分流、混接错接改造,最大程度减少汛期排水对考核断面的影响。“十四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市域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