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事故警示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广西兴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20”铝水爆炸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风险,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精准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山东省所有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二、整治重点
(一)全国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事故警示视频会议通报的4起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事故(事故概况见附件1)涉及的设备、工艺、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以及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隐患。
钢铁企业重点检查检维修作业审批、确认、交底、监护等情况;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煤气安全设备设施设置情况;施工区域气体隔断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佩戴情况;冶炼设备设施监护维护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重点检查结晶器冷却水系统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情况;监测和报警装置与铝水紧急排放口和紧急切断阀联动情况;铸造岗位设置及员工在岗在位情况等。
(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中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涉及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市要严格贯彻落实全国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事故警示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抓好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结合本地区实际,立即采取行动,严格落实责任,确保精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精准整治。各市要立即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逐项制定落实整治措施,并将发现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留档备查;要组织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迅速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抓住重点,集中火力,精准整治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突出问题。对于部分县(市、区)企业相对集中、整治任务重的情况,由各市统一统筹调配力量,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三)严格落实执法处罚。各市要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等方式,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深入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整治工作未落实,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要依法在自由裁量幅度内顶格处罚,形成有力震慑;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一律依法实施“一案双罚”。省厅将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问责。
请有关市认真总结精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12月5日前与《全省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精准整治情况表》(附件3)一并报省厅基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