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冶金信息装备网

  • 客服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电话:0311-88357930
当前位置1: 首页 » 新闻资讯 » 热点聚焦 » 正文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导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01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545
 
核心提示: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微信公众号30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督导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驻动员会议。会议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微信公众号30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督导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驻动员会议。会议强调,要标本兼治开展督导,集中各方专业技术力量,帮助山西省查问题、找路子、想方法,推进有用管用实用的硬措施落实落地,从根本上提升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要推进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强化执法、服务、指导、帮扶、回头看、突查相结合,对矿山企业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挂牌督办销号,发现重大隐患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立即责令停工停产。要推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建立风险隐患双控机制,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建设进度,有效实行在线监测和管控,实现“无视频监控不作业”。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落实的要求,研究提出关闭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三个一批”实施方案,推进矿山安全源头治理。要推进矿山安全基础建设,灾害严重矿井必须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凡是“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

会议强调,要强力推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力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以“零容忍”态度“打非治违”,发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建设煤矿边建设边生产、非正规采煤、包裹传感器、隐藏采掘作业点等行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从严从重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既要查企业主体责任和实际控制人责任,也要查地方监管责任和执法负责人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电子期刊 会员服务 版权声明 冀ICP备130160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