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粗钢产量调度机制,跟踪粗钢产量压减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各地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粗钢产量调控工作负总责,成立各地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年度粗钢产量调控目标。
(二)细化任务分解。将本地区粗钢产量调控目标分解到具体企业、具体月度,提出可操作、可考核的压减措施,督促企业按照粗钢产量调控工作要求,明确粗钢产量调控任务,制订月度生产计划,将调控任务细化到生产线,有序组织生产。
(三)强化沟通协调。组织各地区强化与钢铁企业的沟通协调,引导钢铁企业深刻认识粗钢产量调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强化行业自律,落实粗钢产量调控任务,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实地督查、看台账等方式,扎实做好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备案等准入手续,经过排查未审批过任何新增产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