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了“政府引导、部门协同、政策扶持、企业主建”的工作机制。辽宁省财政厅从2022年起设立绿色矿山创建奖励专项资金,对新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新建成省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由省级绿色矿山新晋级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一次性补充奖励5万元。
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介绍,辽宁将以抚顺西露天矿、阜新海州露天矿为重点,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复绿,为2025年年底完成废弃矿山治理“清零”夯实基础。去年辽宁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14.8万亩,完成率117%;复绿面积10万亩,完成率122%;植树1806.3万株,完成率111%。
下一步,辽宁省将持续深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并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进行动态监督,充分发挥绿色矿山的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其他矿山企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绿色矿业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