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谭成旭主持会议并讲话。
《实施方案》锚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创建一流法治企业任务目标和评价标准,落实“十四五”法治央企建设“五个体系、五种能力”部署要求,结合“三纵一横”法治鞍钢实践,以实施“强基”“品牌”“样板”三大工程为主线任务,形成多维度、多层次、立体化的整体工作格局:“强基”工程由集团向子企业及所属单位覆盖贯通,夯实法治央企综合建设工作基础;“品牌”工程由集团统筹组织,统一打造具有鞍钢集团特色的“三纵一横”法治品牌优势;“样板”工程由子企业实施,创建一批法治鞍钢微观主体业务范本。
围绕《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会议强调,鞍钢集团各部门、子企业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合规治企全过程各方面,各司其职、压实责任、协同发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切实将“强基”工程做到位、将“品牌”工程支撑好、将“样板”工程做出彩,确保鞍钢集团在国务院国资委“十四五”末法治央企建设验收评价中交出满意答卷。《实施方案》时间维度横跨今明两年,既有法律保障、完善制度等即时举措,也有文化、队伍建设等中长期任务,鞍钢集团各部门、子企业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以建设世界一流法治企业为契机,始终坚持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并举,深化法治合规价值创造,护航新鞍钢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鞍钢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子企业及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