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吉林省加快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2024年5月31日
吉林省加快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文件精神,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动全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
2027年,全省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50%以上,重点实现“两提升一优化”目标:
——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重点支持制造业“智改数转”示范项目1000个,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150家,建成2家“灯塔工厂”、120个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3家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
——装备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实施“链主”企业牵头的项目群攻关项目5个,新增研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150个,累计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100个,建成装备水平较高、产业链基本健全的“大装备”集群。
——绿色安全发展持续优化。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00个、绿色园区5个、绿色供应链25个,实现石化行业老旧生产装置更新60%以上,民爆企业全部完成设备升级改造。
二、工作举措
(一)加快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深入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行动,建立试点示范项目库,引导企业加快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遴选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行业为规上工业企业进行免费诊断服务,“一企一策”制定改造方案。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数字化示范车间。推动产业集群头部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延链部署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二级节点推广应用,推动企业上云用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企业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动态更新《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及时将具备创新性、突破性、先进性的装备整机(含系统)、核心零部件等产品纳入目录。引导国企、事业单位扩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采购,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加快绿色生产设备推广应用。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持,推动锅炉(窑炉)煤改电(气)、重点用能设备换新升级和余热余压利用。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推动优势企业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将绿色工厂纳入合格供应商,采购绿色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修订一批能耗限额地方标准,推动制定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农用机械等标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四)加快先进适用安全设备推广应用。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等升级改造,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石化行业加快淘汰更新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生产装置。支持符合条件的民爆企业对工业炸药固定生产线、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系统、工业雷管生产线及石油射孔弹生产线等进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加快推进“大装备”集群建设。深化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两大工程,引导“链主”企业围绕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等方向,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深度对接合作,提升电气设备、智慧农机、换热器等装备全国范围供给能力。支持碳纤维、高性能铝合金等行业与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客车、新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我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领域“智改数转”,带动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精准落实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七)加大金融和要素支撑。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企业科技创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融资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广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