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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连出新政 力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25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402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出新政策,大力推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一是对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出新政策,大力推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一是对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发文将其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至18个城市;二是发文要求银行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业内认为,监管接连出台政策大礼包支持实体经济,将进一步提升金融“活水”服务质效,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 促进资金加速流向新质生产力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通知》)和《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范围通知》)。

业内认为,此次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将助力我国科技型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中国社会融资总额中,间接融资仍然占据主体地位,这意味着需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尤其是科创投资的发展之路。2020年以来,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期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已具备扩大试点的条件。

《试点工作通知》提出,把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等18个大中型城市。

“与上海试点相比,此次扩大股权投资试点在政策上作出一些调整:一是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表内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金额占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占该基金发行规模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上述负责人说。

在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工作,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内部投贷联动业务,具有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一是有助于促进内部投贷联动发展,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加快科技金融发展。二是通过内部投贷联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长期看将有效改善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三是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促进资金加速向新质生产力流动,优化融资结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业内人士指出,在过去四年里,五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股权投资市场的活跃度日益提升,作为有限合伙人(LP)已累计出资金额逾2000亿元,在支持科创领域将大有可为。

“因为对于科创企业而言,除了银行信贷支持外,更需要创业投资来陪伴企业成长。”业内人士指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所开展的股权投资试点,有利于畅通科创企业“资金—资本—资产”循环。

“此外,监管还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体系。指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业务规律和特点,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体系。这一举措将大大提高机构积极性和创新水平,提高服务新质生产力质效。”一位国有大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做好续贷工作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

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业内认为,《通知》是有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促进企业畅通产供销循环、维持正常经营、扩大经营规模。

小微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稳定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31.9万亿元,较2017年末翻了两番,平均利率累计下降3.5个百分点。

长期以来,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工作。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了小微企业续贷政策,有效满足了小微企业的接续融资需求。

“该业务在坊间也被称为无还本续贷,该政策深受小微企业欢迎,在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说。

《通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丰富续贷产品,优化贷款服务模式,完善续贷产品种类,明确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均可以续期。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所有小微企业,均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续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审批办理续贷,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原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充分考虑现阶段中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融资需求,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也即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存在资金接续需求的,商业银行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办理续贷。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续贷尽职免责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细化免责情形,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有效保护其开展业务的积极性,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细化优化尽职免责机制,有利于金融机构将尽职免责、容错纠错等原则切实落到实处,让基层信贷人员消除顾虑,从最前线开始引导金融活水流向更多经营主体,真正惠及中小微企业。”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金融监管总局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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