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财政政策兼顾促发展与防风险
在发布会上,财政部披露了近期即将陆续推出的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举措内容,具体包括: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等。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吉富星表示,当前宏观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有效需求不足,同时地方面临着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债务风险凸显、“三保”和发展压力等多重难题。
“一揽子有针对性的增量政策,围绕化风险、保民生、稳增长展开,较好兼顾了促发展和防风险目标,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各方信心,也有利于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并为未来经济持续向好奠定坚实基础。”吉富星说。
吉富星认为,此次政策通过财政、金融协同,加强债务置换重组、展期降息,缓释流动性风险和利息压力,地方可以腾出更多财力保民生、稳增长。而通过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在满足监管标准基础上提升银行防风险和信贷扩张能力,可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拉动投资增长。
“尤其是专项债、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可回购房企闲置土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等举措对市场是重大利好,将有力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吉富星表示,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巩固基层“三保”支出,能够稳定社会预期。
往后看,吉富星预计,从债务工具角度看,存量和增量工具均有较大规模空间,增量方面,既可以扩大赤字、增发国债和一般债,也可以调增政府债务限额,如增发特别国债和地方专项债;从财政存量工具看,可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加大特定领域利润上缴等弥补财力,或者结构性减税降费。此外,还可以考虑财政贴息、财政补助、政策性担保等支持手段,还包括加强与金融、产业等政策协同等。
使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系首次提出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发布会上,财政部介绍了有关房地产政策的三个方面考虑,其中提到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用好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等。专家表示,利用专项债对存量土地和房屋的收储,有助于改善土地市场和房屋市场供求关系。
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这项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
记者了解到,2017年,《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明确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是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现在符合条件的专项债项目有限,重启土储专项债发行既有助于地方做好储备项目,又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一位地方财政领域人士告诉记者,2017年后,土地储备专项债一度在专项债中占据较高比重。但到了2019年,为调控房地产市场及引导专项债投向基建领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自此,土地储备专项债暂停发行。
“与此同时,政策允许使用专项债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系首次提出。”该地方财政领域人士表示。
廖岷表示,考虑到当前已建待售的住房相对较多,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同时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通过这两项措施,既可以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又可以优化保障房的供给,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廖岷说。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从历史改革来说,专项债一般不“涉房”,过去仅有的领域也主要是在棚改和土地储备方面,但很少会介入到房地产等细分领域。此次明确了财政政策对“消化存量优化增量”的支持,属于第一次。
“此类收购具有积极的作用,既化解了存量商品房的库存风险和压力,同时也使得地方政府保障房房源筹集工作加快推进。”严跃进预计,后续包括配售型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公租房、安置房等各个领域,其土地来源或很大程度上和此类存量商品房挂钩,有助于保障房工作的全方位提速。通过对存量土地和房屋的收储,有助于改善供求关系,闲置的土地少了,闲置的房屋少了,市面上流通的土地和房屋自然就有了价值提振的空间,供求关系自然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