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改基础〔2024〕825号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玉昆钢铁厂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请示》(玉发改请〔2024〕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贯彻国家“公转铁”政策,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完善玉溪市物流运输方式,积极支持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同意建设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玉昆钢铁厂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408—530426—04—01—701683)。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为玉溪市峨山县化念镇,接轨点为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化念南至玉昆场设计终点DGK1+323.34处。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专用线铺轨长度16.15千米。设调车区、原料卸车区、成品装车区。调车区新建调存线4条、机走线1条,有效长均满足750米,货物线2条、有效长均为686米,牵出线1条、有效长816米,机待线1条、有效长70米。原料卸车区新建重车线3条、空车线3条、机走线2条。成品装车区新建装车线2条、有效长607米。同步建设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二)主要技术标准。按照铁路专用线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200米,限制坡度为平坡;内燃牵引,牵引质量3000吨。
(三)项目设计年货运量为1210万吨。
(四)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6754.19万元,全额资本金,由项目单位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技术经济指标为1656.61万元/铺轨公里。
五、招标方案核准
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云(2022)峨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2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云(2023)峨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3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云(2023)峨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384号〕、《峨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玉昆钢铁厂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说明》(〔2024〕—11)、《峨山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意备案书》(2024—06号)、《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玉昆钢铁厂铁路专用线与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接轨意见的函》(昆铁计函〔2024〕98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反馈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玉昆钢铁厂铁路专用线项目意见的函》(云交铁路便〔2024〕112号)。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及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法律法规要求开工前应办理的相关手续未完成,不得开工建设。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三)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和问题,积极主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
(四)本项目工程地质和技术相对简单,建议在可行性研究后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由企业自行决定。
八、项目调整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项目单位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原核准机关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项目自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九、项目监督
请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