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新工信节能〔2024〕8号)要求,自治区工信厅委托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对全区8家钢铁企业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现将经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现场核查的自治区钢铁企业2023年度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达标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钢铁企业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达标情况的公告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新工信节能〔2024〕8号)要求,自治区工信厅委托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对全区8家钢铁企业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现将经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现场核查的自治区钢铁企业2023年度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达标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