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八钢能环部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集团公司下发的《环保事件问责管理办法》,对八钢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应对措施。
八钢近年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投入进行环境治理,新建了污水治理、烧结脱硫等一批环保项目,同时关停污染生产线,在厂容厂貌、扬尘、大气、噪音、固废治理和绿化美化等方面狠下功夫,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得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的认可与肯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新排放标准,八钢的一些排放指标还有较大差距,八钢在环保意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置管理、行为习惯养成、现场操作规范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八钢提出,要从以往表面污染源的治理,向深层次治理迈进,以“四严”要求提升环保水平。
八钢要求,各级管理者要统一认识,严格管理。环保管理必须严字当头,严格管理。处理环保问题没有任何商量,发生环保违规问题,必须严肃问责。同时要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建立环保设施运行数据日常分析制度。做到环保设施运行良好,运行数据清晰、到位,指标明确,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要通过规范操作,促使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要进一步推进6S管理,特别是要做好现场定置管理,促进厂容厂貌管理工作。要以实践活动为载体,把环保工作推向深入。要做好风险源辨识工作,认真梳理所有环保预案,积极辨识环保风险源,进一步完善相关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保风险。及时研究、跟踪、应用节能减排新工艺,以先进的工艺、一流的操作,严厉治污,严控排放,确保各类排放达标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