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现有的炼钢、轧钢工序之间钢坯输送管理已经不适应生产实际,为加强钢坯输送及检验管理,结合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和生产实际,现将钢坯输送管理环节中的炼钢自检、轧钢接收、轧前挑选、质检判定、问题钢坯处理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科技质量处负责分规格、分品种、分普通和高附加值等,制定内部自用钢坯的检验标准。炼钢厂、轧钢厂根据科技质量处制定的钢坯检验标准对钢坯进行自检、输送、检验、接收。
二、炼钢厂要按整炉号向轧钢厂输送钢坯。如整炉号中部分钢坯有问题,待钢坯精整后按整炉号输送到轧钢。炼钢如果没有整炉输送时,比照发生混炉混号事故处理。
三、炼钢厂内部要加强钢坯出库检验管理,力争有问题的钢坯不流入到下道工序。炼钢厂输送到轧钢的钢坯流向大致分两类:
(一)根据工艺要求,钢坯全部需要抛丸探伤或精整扒皮的,轧钢要统计一次探伤合格率并报科技质量处。科技质量处针对钢坯一次探伤合格率要具体制定考核政策。
(二)正常输送,按工艺要求不需要精整的钢坯。轧钢原料收坯时,按钢坯输送单对每车钢坯(包括牌号、炉号、数量、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通过检验发现表面有问题,并判定经过精整可以消除缺陷的,由轧钢厂对缺陷坯进行精整并通知炼钢厂确认。炼钢厂有异议的,科技质量处进行仲裁。精整处理后经科技处判定仍不能使用的,科技质量处判废后,退回炼钢厂,并且计量处冲减炼钢厂产量。
四、炼钢厂发现钢坯问题需要轧钢厂协助处理的,炼钢厂向生产部报告。通过生产部下达精整计划,轧钢厂执行。对轧钢发现的问题钢坯及轧钢协助处理的炼钢问题钢坯,由生产部制定具体问题钢坯精整奖罚措施。
五、限于目前大方坯轧钢无精整手段,大方坯由轧钢厂认真检验,发现问题钢坯由炼钢厂负责处理,处理后仍不合要求,由科技处判定。
六、轧钢厂内部要制定检验钢坯奖罚政策,发动员工对钢坯进行认真检验,可以适当配备简易装置,加强钢坯检验。同时轧钢厂制定钢坯精整管理办法,做好钢坯精整归队工作,防止混炉混号发生。
七、轧钢厂原料工在钢坯入炉后,及时准确的进行网上信息录入,确保后续信息传递。
八、外销钢坯作为公司产品出厂,由科技质量处负责判定把关。
九、公司撤销钢坯检验岗位后,钢坯计量业务由计量处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十、本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6月8日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