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车辆消耗,公司办将对所管小车使用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以下简称“ETC”),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辆使用“ETC”的优点
(一)车辆经过收费站时通行更高效方便。
(二)可降低5%的路桥通行费。
(三)方便对公司办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进行监督。
二、要求
(一)公司办车辆使用的“ETC”系统,采用壹车、壹卡、壹电子标签的捆绑使用。
(二)公司办驾驶员要按派车目的地路线行驶,乘车人不得要求另去与公务无关的地方。
(三)公司办车管员每月要通过中原通网络对公司办驾驶员出车地点进行核对,加强管理。
(四)企管处要不定期对公司车管员派车流程进行抽查,负责对公司办“ETC”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此文从2015年7月份实施。
特此通知。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