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
7月25日,集团公司办公室和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总部机关事项管理权限清单,新确定职权事项共89项,与原来的163项相比,减少了45.40%。
原来如此
近期,集团公司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用1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了推进集团总部机关职权清单的落实工作。经过梳理,将总部机关所有职权项目分为报批、请示和事前备案、事后备案三大类,新确定职权事项共89项,与原来的163项相比,减少了45.40%。其中,报批类事项由原来的78项减少为46项,减少41.03%;请示及事前备案类事项由原来的52项减少为28项,减少46.15%;事后备案类事项由原来的33项减少为15项,减少54.55%。报批类和请示、事前备案类事项由原来的130项减少为73项,减少43.84%。共下放职权74项,占原职权事项总量的44.40%。在工作效率上,集团公司将核定后的总部机关职权项目分为ABC三类,A类5个工作日内办结;比较复杂的为B类,15个工作日内办结;更复杂,需要进行调研、论证,所需时间比较长的为C类,办结时间需要15个以上工作日。所有职权项目,全部设定时间进度、责任人等,进行跟踪、督促,并纳入督查督办考核。
今年以来,集团公司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权责,厘清重点业务环节的权力边界和运行流程,加快从严治企,深化集团管控,防范管理风险,提高运营效率,让管理在“接地气”中更有效。
点评
杰克・韦尔奇有句名言:“管得少就是管得好”。此次总部机关事项管理权限的进一步明确,不是管理职权单纯数量上的减少,更不等于推出去撒手不管了,而是为了管得更好。集团公司在明确总部机关事项管理权限的同时,也明确了职权办结时限,重新划分了职权类别,用公开责任清单,倒逼部门加强监管,更有利于进一步分发挥和调动集团公司各层级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和精准度。此项管理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将使总部机关事项管理权限的边界更加清晰、分工日趋合理、权责更加一致、运转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