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对个体防护的要求包括:
1、生产人员应按GB/T 11651的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操作人员在进行作业以前,应按上述要求穿戴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允许靠近作业区域,不允许操作设备。
2、高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应使用全棉制品的劳动保护服,不应贴身穿戴化纤制品衣服。
3、在镁及镁合金精炼、浇铸操作时,应佩戴防护面罩。
4、进入炉料粉磨生产现场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及防尘口罩。
对厂房及建(构)筑物的要求包括:
1、厂房选址、厂区及车间布置、厂房及建筑物应按GB50187、 GB/T12801-2008 、GB50016、GB 50034等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建设。
2、车间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熔化炉、铸造设备上方不应设置存在滴漏水隐患的设施,如通风装置、天窗、水管等。所有安全设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拆除或挪作他用。
3、车间不应使用自动喷淋装置,若本身已有的,应将阀门锁死并将其中水排尽。
4、精炼车间应为单层建筑,应使用耐腐蚀不可燃材料。